随着修脚行业的兴起,签约加盟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在签约时不是签个字就结束了,如果在签约时不了解清楚合同的内容的话后期假如有问题那就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为此修脚连锁加盟店负责人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在签约时要注意的内容。
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商签订合同时参考。
1. 是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把品牌授权给加盟店,换句话说,总部必须先拥有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颁发的服务标章登记证。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商收取三种费用,即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所谓加盟金,是指总部在开店前帮助加盟商制定整体开店计划,以及教育培训所收取的费用。
2. 是总部供货价格问题。在一般加盟合同中,总部会要求加盟商向总部购买商品,不得私下购买。这通常是总部和加盟店之间最具争议的部分。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向外采购。但基于连锁体系质量的一致性,总部不得不要求加盟店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就产生了争议。更合理的方式是,修脚连锁加盟店负责人认为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前要求总部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或高于市场价格的百分比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就价格发生争执。
3. 是商圈保障问题。一般加盟总部为了保证加盟店的经营利益,都会有商圈保障,即在某个商圈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商必须非常清楚确保商圈的范围。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修脚连锁加盟店负责人认为最好说明总部不得开发与业务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4. 禁止竞业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是指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和智能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商在合同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同行业的规定。本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能产权,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此举不违法。
5. 管理规章。一般来说,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从十几二十条到七八十条不等,但通常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总部管理规定办理。如果加盟商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定附在合同后面,成为合同的附件。由于管理规章由总部制定,总部可以将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纳入其管理规章,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商将不得不让总部安排。
以上就是修脚连锁加盟店负责人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在签约时要注意的点。希望大家不要被骗。